太湖流域位于长江三角洲腹地,流域面积3.69万平方公里,本条例所称太湖流域,包括江苏省、浙江省、上海市(以下称两省一市)长江以南,钱塘江以北,天目山、茅山流域分水岭以东的区域。太湖水面面积2338平方公里。2010年太湖流域以占全国不到0.4%的国土面积,4.3%的人口,创造了占全国10.8%的GDP,人均GDP是全国人均GDP的2.5倍。
太湖流域人口密集、经济发达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太湖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、水污染防治、防汛抗旱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,主要表现在:一是太湖流域洪水出路不足,防洪标准偏低,流域洪水与区域涝水叠加,流域防洪调度压力大。二是人口密度大,城镇化率高,水污染引发的水质型缺水和水环境恶化,致使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突出;三是流域本地水资源不足和水质型缺水并存,用水缺口主要靠从长江引水和区域之间水资源重复利用等手段解决,流域不同行政区域间在水资源配置和保护上各有所需、缺乏统筹考虑,难以实现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。四是开发项目日益增多,污染物排放未得到有效控制,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。五是流域水域、岸线缺乏统一规划,圈圩、围湖造地未得到根本治理,导致太湖和流域骨干河道行洪调蓄能力降低。
而作为太湖流域“心脏”的太湖,既是流域洪水和水资源的调蓄中心,又是流域最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。然而,太湖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,也承受着巨大压力,太湖洪水出路不足,遇流域性集中降雨,太湖水位短期内易涨难消,流域防洪调度压力与难度很大。特别是近年来,流域防洪压力加大,水资源短缺、水污染和水生态等问题愈加突出,加剧了太湖水问题的复杂性。太湖是一个以水为载体的生态系统,其水问题不是单独、孤立的,2007年无锡供水危机就是流域水问题日趋复杂、水资源形势日益严峻的缩影和一次集中显现。因此,太湖的水问题,是多因素长期积累、互相作用形成的综合问题,改变这一现状,只能通过综合管理的手段加以解决,并需要强有力的法制保障,将现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具体化,增加规定一些新的有针对性的制度,对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和管理实行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措施。由此,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》的立法应运而生。